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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树脂危险品运输安全指南

环氧树脂是泛指分子中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环氧基团的有机高分子化合物,除个别外,它们的相对分子质量都不高。环氧树脂的分子结构是以分子链中含有活泼的环氧基团为其特征,环氧基团可以位于分子链的末端、中间或成环状结构。由于分子结构中含有活泼的环氧基团,使它们可与多种类型的固化剂发生交联反应而形成不溶、不熔的具有三向网状结构的高聚物。

环氧树脂危险品运输

环氧树脂别名:
丙烯酸环氧树脂
MFE-2树脂
甲基丙烯酸环氧酯树脂(MFE-2型)
酚醛环氧树脂(F-6型)
环氧树脂(648型)
涤纶电容包封专用环氧树脂(E-52D)
环氧树脂(711型)
农机胶2号
酚醛环氧树脂(F-46型)

环氧树脂,又称作人工树脂、人造树脂、树脂胶等。其是一类非常重要的热固性塑料,广泛用于黏着剂,涂料等用途。

环氧树脂危险品运输:

液体环氧树脂就是固体的环氧树脂溶解于一些溶剂中,而能够溶解环氧树脂的溶剂是醇类、苯类、丁酮、丙酮等,这些物质都具有一定的毒性、易燃性、易挥发性,遇热易发生爆炸燃烧。所以液体环氧树脂是属于危险品中的第三类易燃液体的,作为易燃液体,液体环氧树脂的运输和储存就要按照危险品的标准进行操作了。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5、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
6、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7、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
8、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环氧树脂漆在道路运输中属于3类易燃危险品环氧树脂漆在道路运输中一般有塑料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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